中國儲能網訊:全球范圍內發生的多起鋰電池火災引發業界對電池安全與監管的探討和反思。
近日,西班牙首都馬德里附近一家鋰電池回收工廠發生火災。該起事故并非孤例,4月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自治區赫羅納省一家電池回收廠也曾發生爆炸,該工廠內存儲了大量待處理的鋰電池、鉛酸電池及電解液。
近年來,全球范圍內發生的多起鋰電池火災引發業界對電池安全與監管的探討和反思。在業內人士看來,當前鋰電池行業正從規模擴張向高質量發展轉型,需通過技術革新、政策強化、產業鏈協同進一步筑牢安全防線。未來,培育優質產能、提升產品本質將成為行業發展重點,只有符合高標準、嚴要求的企業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足。
安全管理緊迫性凸顯
作為現代能源存儲的核心技術,鋰電池應用已滲透至消費電子、交通等關鍵領域。不過,鋰電池實現廣泛應用的同時,也伴隨著不容忽視的安全挑戰。
除上述兩起回收工廠火災事件之外,在儲能電站、電動自行車、新能源汽車等應用場景中,鋰電池起火事件也時有發生。今年6月,韓國慶尚北道浦項市南區大松面東國制鋼浦項工廠的62MWh儲能電站突發火災,起火建筑為兩層鋼結構,內部安裝8392個電池模塊;同月,長沙市芙蓉區曾家坪社區新合四村c6棟四單元發生一起低速電動車火災,該電動兩輪起火時處于靜止狀態,起火物為蓄電池,起火原因為蓄電池故障(熱失控);1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莫斯蘭丁發電站一發電站起火,數千人被疏散,該發電站儲存有數以萬計的鋰電池。
因電池安全隱患而觸發的電動汽車召回事件同樣屢見不鮮。5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光束汽車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召回計劃。公告顯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因動力電池生產過程問題,可能造成部分電芯正負極片偏移,引發電芯過度自放電。極端情況下,導致動力電池過熱,存在安全隱患。
總體看,電池安全問題涉及各行各業,安全管理緊迫性凸顯。業內人士認為,新應用場景的不斷涌現對電池性能提出更高要求,企業需在安全性、可靠性、耐溫性等方面進行創新突破。

持續完善標準規范
起火事件的背后,暴露出鋰電池在生產、使用、回收過程中存在的消防風險。有分析人士指出,一方面,就產品本身而言,由于鋰電池內部化學反應特殊性,一旦發生過熱、損壞或者外部沖擊,極易引發熱失控;另一方面,技術短板和激烈競爭也是安全問題的誘因,部分企業采取低價策略爭奪市場份額,使得產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以儲能行業為例,一位從業者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近兩年系統招標價格走低,觸及甚至低于部分廠商成本價格。激烈的競爭環境下,部分企業通過犧牲產品質量壓縮成本,進而導致產品出現質量和安全問題。
電池回收利用鏈條同樣存在亂象。由于參與主體較多、管理較混亂,部分退役電池流入資質不健全的小作坊,擠占正規企業市場份額,阻礙行業良性發展。而退役動力電池含有鋰、鈷、鎳等多種金屬和化學物質,處理不當極易引發安全事故。
針對上述問題,國家和地方層面已出臺多項政策,持續加強行業監管、完善技術規范,并規范回收利用行為,以標準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今年5月,國家能源局、工信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發布《關于加強電化學儲能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提升電池系統本質安全水平。工信部門加快電池本體安全研究,推進電化學儲能電池技術進步,規范電池系統設計和生產制造。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范電池產品生產銷售,維護市場秩序,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今年3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發布,將于2026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規將動力電池“不起火、不爆炸”改為強制性要求,被稱為史上最嚴電池安全令。
強化產品創新與測試
總體看,如何進一步保障電池安全已成為多個領域共同面臨的議題。而隨著安全成為電池行業發展的重點,相關企業也積極行動,從技術研發與生產管理層面強化安全管控,持續提升產品安全性能與質量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固態電池、鈉離子電池等穩定性更高的電池產品正成為各大企業的主攻方向之一,有望替代或補充鋰電池在部分領域的應用。“不過,雖然部分新興電池技術可以克服現有電池的部分缺陷,但尚處于早期階段,缺乏完善的質量標準和安全評估體系,且受限于技術、制造工藝等挑戰,距離大規模應用仍需時間。”上述從業者指出。
除加強電池技術研發外,嚴苛的測試也正成為企業驗證產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前不久,海辰儲能披露其∞Block 5MWh儲能系統全球首次開門燃燒試驗的完整成果,此次試驗圍繞“開門燃燒+雙15cm極限間距+主動消防關閉+100%SOC滿電狀態”四大極限條件展開;瑞浦蘭鈞宣布,其鄰艙全電量滿配滿充5MWh的Powtrix?儲能電池艙成功通過CSA/ANSI C800極端安全測試。
受訪人士認為,電池安全要求的不斷升級將驅動行業發展向質量優先轉型,加速低端產能出清。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完善鋰電安全標準的同時,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也很重要。“比如,要在大型儲能電站旁配置一定的救援處理能力,以便在發生安全事件時能及時響應,包括配備必要的救援設備和物資、制定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