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江蘇省發改委印發《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與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在2023年至2026年1月的迎峰度夏(冬)期間(1月、7-8月、12月),依據其放電上網電量給予頂峰費用支持,頂峰費用逐年退坡,2023年至2024年0.5元/千瓦時,2025年至2026年1月0.3元/千瓦時。此前,征求意見稿中補貼標準2023年至2024年0.3元/千瓦時,2025年至2026年1月0.25元/千瓦時。
在迎峰度夏(冬)期間(1月、7-8月、12月),原則上全容量充放電調用次數不低于160次或放電時長不低于320小時,不結算充電費用,放電上網電量價格為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0.391元/千瓦時。
《通知》提出,加快發展新型儲能。堅持目標導向,加快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發揮新型儲能響應快、配置靈活、建設周期短等技術優勢,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能力,在我省海上風電等項目開發中,將要求配套建設新型儲能項目,促進新能源與新型儲能協調發展,到2027年,全省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500萬千瓦左右。
《通知》提出,加快發展新型儲能。堅持目標導向,加快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發揮新型儲能響應快、配置靈活、建設周期短等技術優勢,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能力,在我省海上風電等項目開發中,將要求配套建設新型儲能項目,促進新能源與新型儲能協調發展,到2027年,全省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500萬千瓦左右。
重點發展電網側儲能。支持各類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到2027年,全省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350萬千瓦左右。
鼓勵發展用戶側儲能。充分利用峰谷分時電價等機制,鼓勵企業用戶和產業園區自主建設新型儲能設施,緩解電網高峰供電壓力。大力推進充電設施、數據中心等場景的儲能多元化應用,探索運用數字化技術對分布式儲能設施開展平臺聚合。到2027年,全省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100萬千瓦左右。
支持發展電源側儲能。綜合新能源特性、系統消納空間和經濟性等因素,因地制宜在風電、光伏場站內部配建新型儲能設施,建設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支持燃煤電廠內部配建電化學儲能、熔鹽儲能等設施,與燃煤機組聯合調頻調峰,提升綜合效率。到2027年,全省電源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50萬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