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迎峰度夏關鍵期,當200萬千瓦的電力負荷沿著云霄直流輸電系統、跨越經營區界限,從南方電網腹地直抵國家電網轄區的華東區域,我國電力市場制度性突破再下一城。
這是《跨電網經營區常態化電力交易機制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批復后,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兩大經營區電力中長期市場按月開市的首筆交易,也是這一機制賦能全國電力資源優化配置與互濟保供的生動注腳。
7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批復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制定的方案,標志著兩大經營區之間的市場和地區界限被實質性突破,電力資源正式獲得在全國范圍內暢通流動的市場化通行證。
這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的又一標志性成果。在初步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關鍵節點,這份方案承載著能源轉型與市場改革的雙重使命。
突破藩籬之舉
兩大電網電力市場告別分區運營
長期以來,我國電網運營呈現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兩大主體分區域經營的格局。國家電網覆蓋了26個?。ㄗ灾螀^、直轄市),供電范圍占國土面積的88%以上;南方電網則主要負責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五省區的電網運營。
這種區域劃分在特定歷史時期有效保障了各電網的穩健發展,但也客觀上形成了物理連接背后的“市場隔離”。
換言之,當南方區域水電大發卻消納受阻時,難以高效實現富余水電向國家電網區域缺電省份的跨區輸送;反之,北方富余的新能源電力,也無法在南方用電高峰時段有效提供跨區支援。
“盡管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已通過閩粵聯網等工程實現物理相連,卻因市場模式、交易規則、技術標準不同,形成了實質上的‘市場分割’。這就導致跨電網經營區輸電通道利用率不足。”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總經理謝開介紹道。
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核心目標,在于突破地域界限,實現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暢通流動與高效優化配置。因此,突破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經營區之間的界限,推動兩大電網市場機制協同運行,構建全國電力資源配置“大循環”格局,是實質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必由之路。
今年3月,北京電力交易中心與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首次采用聯合出清方式,成功將桂滇兩地5270萬千瓦時的綠電,經閩粵聯網工程及相關聯絡通道輸入上海。此筆交易作為全國首筆跨經營區綠電交易,標志著跨經營區交易機制取得重大突破。
今年6月,來自甘、青、蒙等地以及華北直調的風光新能源,通過坤渝直流、長南Ⅰ線、江城直流等多條輸電通道送入廣東,成交電量超3400萬千瓦時。這是全國首次多通道、大范圍跨經營區進行綠電交易,為形成常態化的跨電網交易機制積累了經驗。
從單通道到多通道、從小范圍到大范圍,市場競爭活力充分釋放,能源利用效率與經濟性顯著提升。“電力跨電網交易有利于促進全國市場開放,就像是建立了一個覆蓋全國的‘網上電力商城’,實現‘電通天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說。
韓放告訴記者,電力跨電網經營區交易能有效拓展新能源消納空間,滿足更廣域用戶的綠色用能需求,并充分釋放其環境權益價值。同時,該機制可依托區域間負荷特性差異,實現靈活調節資源的共享互濟,有力支撐電力缺口填補,增強系統的安全性與靈活性。
突破藩籬之策
構建“電通神州”交易新生態
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是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目標,而跨電網經營區常態化交易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標志性舉措。
方案清晰規劃了階段性目標與實施路徑。“近期階段以筑牢基礎、打通堵點為目標,依托江城直流、閩粵聯網這兩個物理連接點,著力打造跨電網經營區交易機制的實踐示范,同時驗證機制并積累經驗;中期階段以深化拓展、有序推進為目標,通過不斷完善用戶側參與、現貨機制及偏差結算等核心規則,實現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暢通流動與高效互濟;遠期階段以規則統一、全面融合為目標,推動兩網經營區內交易與跨經營區交易制度協調發展。”清華大學電機系主任康重慶總結說。
要實現這一清晰規劃的宏偉藍圖,關鍵在于制度層面的根本性突破。該方案的核心突破正在于此:通過國家頂層設計,系統性構建了覆蓋交易品種、安全校核、結算規則及平臺交互等制度框架,有效破除了阻礙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的電網間壁壘。
“基于跨電網經營區輸電工程的功能定位,方案將中長期交易場景劃分為大型直流配套送電、聯網互濟及相鄰省區靈活轉供三類,并針對性制定差異化的交易組織規則,有效兼顧了戰略目標與操作彈性。”談及方案亮點時,清華大學電機系副研究員郭鴻業如此表示。
以聯網互濟交易場景中的閩粵聯網為切入點,方案設計了閩粵聯網工程的成本分攤方式,在保障閩粵兩省之間交易優先的前提下,富余能力向全網開放。同時,方案提出對閩粵直流非屬地主體使用通道“暫按2.56分/千瓦時收取輸電費”“輸電費50%沖抵兩省容量電費”等機制。
康重慶認為,這一舉措不僅有助于提升輸電通道利用效率、優化全網負荷平衡,更從根源上為解決電網經營區間利益協調問題提供了有效方案、可復制的范本,是制度設計在協同保障電網安全性與經濟性方面的重要體現。
業內專家普遍指出,“取小原則”是方案實現制度銜接的關鍵創新。這一原則在安全校核與交易結算環節,由國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與南方電網電力調度控制中心聯合實施“取小”把關,確保交易計劃不超過通道送電極限。
具體而言,在跨區域送電時,兩調度中心各自安全送電量進行比較,選擇數值更小一方作為最終能交易的電量;在交易結算時,受入方交易機構以合同電量與實際用電量的較小值作為基準值傳遞給送出方,后者據此同綠電交易量再次取小,最終確定經確認的結算依據。